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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等国体育标准化工作给我们的启示

时间: 2004-5-12   作者: 陈雪龄   来源: 《体育产业信息》
 一、奥地利、德国、瑞典等三国体育标准化的基本情况
  (一)体育标准化的管理体制
  奥地利、德国、瑞典等三国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职能和作用概括讲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制定法律法规,二是制定国家标准,三是对认证工作及机构进行监管。
  在法律法规的制定方面,由于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过去的技术法规已逐渐被欧盟指令所代替,各国政府经济部门已由主要起草本国有关法律法规变为主要参与欧盟标准化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及协商工作,按照欧盟指令不断修改完善各国已有的技术法规,监督这些法规的落实情况。
  在标准的制定方面,主要是将欧盟标准作为本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制定欧盟指令中未规定的标准。现欧盟有三个体育方面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中TCl34负责体育设施标准的制定,TC217负责体育运动场地标准的制定,TC315负责体育场馆固定看台标准的制定。奥地利、德国和瑞典等国都有国家标准化技术研究机构,负责制定本国标准。这些标准化机构都是非政府组织,欧盟委员会和奥、德、瑞等国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委托标准化组织制定“协调标准”,并对其制定“协调标准”项目给予经费支持、起草工作跟踪和标准验收。在对认证工作及机构的监管方面,主要负责协调本国各州在产品认证方面与联邦的关系,对各行业主管认证
的专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一些具体负责产品认k~-r'作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和协调。
  奥地利、德国、瑞典等国政府体育管理部门是在上述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体制下,开展体育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二)体育标准的制定
  欧盟标准的制定程序,一般是由欧盟标准技术委员会提出标准草案,分发欧盟各国  (现22个)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标准技术委员会编制标准修改稿,并再次征求审定意见,71%以上的欧盟国家同意即可通过该标准。欧盟各国按欧盟的《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决议的规定,把欧盟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实施。
  奥地利的体育标准除执行欧盟标准外,联邦经济部授权委托奥地利标准研究院负责制定本国标准。该标准研究院按照奥地利联邦经济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有关专家研究体育竞技运动、大众体育和体育教学等消费群体,对体育设施、设备、场地的使用要求,制定本国体育标准。奥地利体育设施标准是按体育场地规模大小分为四类,每类体育设施适用什么体育项目,建设者(体育部负责公益设施)要与体育运动协会协商,使体育设施具有多元化的体育功能,既能满足竞技体育比赛、训练和大众体育健身休闲
的要求,又能综合利用体育设施资源。现奥地利体育设施国家标准约有30个,执行欧盟体育标准约有80个,正在研究制定有关体育馆内尘土、噪声和污染等方面的标准,保障体育运动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德国体育标准是由德国标准技术委员会(DIN)制定。该技术委员会是欧洲乃至世界上水平最高的一个标准研究机构,承担德国国家标准的制定任务。德国标准技术委员会下设体育设施专业技术委员会和体育设备用品专业技术委员会。由于这两个专业技术委员会的负责人外出开会,该标准技术委员会国际部的负责人接待了我们,并帮助我们检索到整个欧洲与体育有关的标准和技术法规共5000多条,其中与安全有关的体育标准有300多条。我们从检索到的与安全有关的欧洲体育标准皋看到,大部分标准是体育设施、
设备的标准和检测方法。如对人造田径场的建设要求,包括抗磨损测试、加速测试、抗老化测试、防滑测试等等;体育用地板的要求和测试;比赛和多功能厅房的安装规定和运动器械摆放地点要求:轮滑运动设备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游泳池的安全要求和测试(包括活动阶梯、把手、水处理设施、起跳台等):运动场看台的规划标准;人造攀岩设施的保护点稳定性要求和测试方法;滑雪坡度和滑雪设施分级;各个体育项目的各种设备的功能和安全要求及测试等等。
  
  (三)体育标准的实施
  按国际惯例,世界各国(亚洲一些国家除外)的标准都是“协调标准”,·即在经济合同中,将标准的技术要求写在商品交换的质量、安全、可靠性和互换性配套的经济合同内容中,作为贸易双方商品交换的有效成分,标准因合同的法律效力而产生约束力。对人及人类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等方面的标准,则由各国政府用技术法规的方法,要求产品或服务提供者必须执行,以满足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依据。
  因此,奥地利、德国、瑞典等国体育标准的贯彻实施都是采用上述方法,并按欧共体联盟委员《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决议的规定,将涉及到人类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等方面的标准,转化为本国技术法规强制执行,其它标准则由贸易双方自愿执行。产品或服务(包括公益和盈利产品)投放市场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要求的符合程度,则由政府经济部门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负责达标检查和合格鉴定,政府部门经济部门对授权或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政府的工商部门、体育部门和消费者依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合格标志共同监督体育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体育设施、设备标准的实施
  奥地利联邦法规定,产品投放市场应满足该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因此,体育设施的建设、翻修,均要按该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建造和维修,对人开放前要经州政府经济部门授权或认可的检测机构,按体育设施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合格由检测机构发给体育设施达标合格标志。为了保证体育实施质量的稳定性,检测机构对体育设施运转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检测频率根据设施的易耗程度决定,质量合格发给达标合格标志。我们参观的奥地利施蒂亚玛克州和萨尔兹堡州的体育设施都有体育设施达标标志。
  按照标准的技术要求,对体育设备和体育器材进行日常检测、维修是体育场所馆日常例行的工作。我们在郎姆绍滑雪基地参观时,看到检测工人正在用自动化检测设备,按滑雪板标准的技术指标,检测滑雪板的质量。该滑雪基地共有雪板800套,每个滑雪板的使用寿命是两年。在使用期限内,滑雪基地要对雪板进行检查维护,每次使用后,都要根据国际IS013993标准进行检测维护,并由计算机记录检测数据,只有达标合格的滑雪板,才能出租给滑雪者。我们在萨尔兹堡州体育中心的体育馆参观时,看到鞍马设备上贴有产品合格标志。此标志是奥地利政府认可的体育设备、器材认证机构发给体育中心的鞍马检测达标合格证明。
  瑞典体育标准的贯彻实施情况同奥地利一样,据斯德哥尔摩市的体育行政官员讲,任何经济组织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和瑞典法律法规的规定。体育设施在向社会开放前,政府要组织有关建设规划、工程管理、体育等部门的技术专家进行分阶段的验收,达标合格后,才许可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体育设备和器材同体育设施一样,其质量要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规定的要求才能上市。
 
  2.安全、卫生标准的实施
  奥地利、德国、瑞典等三国法规都规定,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必须符合消防、遇险救护救生和卫生防疫等方面标准的技术要求。我们在奥地利塞尔兹堡州体育中心体育馆内见到该体育馆消防和卫生的达标合格标志。体育场所只有取得政府授权的安全、消防认证机构颁发的安全、卫生达标合格认证证书后,才有资格向社会开放。
 
  3.体育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及认证
  奥地利联邦法和州法规定,体育从业人员的职业资质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
  从事保护人的生命或健康的从业人员资质,如游泳场所的救生员、滑雪场的救护员,必须持救生救护执业资质证书才能上岗;体育经营管理者或法人,必须持体育经营管理从业资质证书,才能从事体育活动的经营管理。奥地利联邦政府体育部对这两类体育从业资质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奥地利联邦政府体育部负责制定救生救护和体育活动经营管理从业资质标准和监制资质证书,各州政府体育部负责职业资质培训和颁发资质证书。
  各州政府体育部将具体培训工作授权给职业培训学校和体育大学,由培训机构按标准对体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者,颁发签盖所在地州政府体育部公章的体育职业资格证书,体育从业人员在一地取得体育职业资质证书后,可在异地执业。
  其它体育从业资质的认证,分为国家单项体育运动协会注册认证和从业者与聘用者自愿认可。前一种认证是指国家各单项体育协会要求参赛运动队的教练和运动员,必须在所属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注册,否则,无资格参加该单项体育协会举办体育比赛。后一种认证是指聘用单位可根据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认可其体育职业资质,如聘用者己知应聘者的技术水平,就可聘用;如聘用者不知应聘者的技术水平,就需要职业资质证书来证明其技术水平。这是一种应聘者自愿、聘用者认可的职业资质认证。
  瑞典的体育从业人员与奥地利不’一样,体育从业员大部分是兼职的,专业体育从业人员须持体育大学运动系毕业证书方能从事体育工作,兼职资质并无具体要求,只需要向体育俱乐部或聘用机构提供体育经历证明,由聘用单位认可其资质。
   
  4.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奥地利、德国、瑞典等三国的消费者权益是通过经济合同的方式予以保护的。其经济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体育组织之间的合同,如游泳场馆与游泳协会或游泳俱乐部签订的游泳池使用合同,合同条款规定了游泳场馆与游泳协会或游泳俱乐部的提供/使用游泳池的个数、时间,以及一般溺水责任由游泳活动组织者的负责,其它安全责任由游泳场馆负责等条款:另一类是游泳场馆与游泳者(包括公益性和盈利性的体育服务)的门票合同,游泳场馆按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出售游泳池、游泳器材和附属设施的使用权,提供达标合格的水质和卫生条件,用预警和告示的方式,提示游泳者注意事项和满足游泳者的知情权等内容,以门票合同的方式划清了游泳场馆和游泳者的责任。此类体育服务经济合同的方法也适用其他体育项目的活动。在奥地利萨尔兹堡的体育中心,有一处高约30米的攀岩墙,体育中心对攀岩墙的墙体稳固性和抓钩的牢固性,经常要按相应标准进行检测和维护,以保障攀岩者的安全,并在“攀岩须知”中提示攀岩者注意事项,攀岩者要按攀岩设施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攀岩墙,如攀岩动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则由攀岩者自负。    ·
   
  二、几点启示和建议    ·
  奥地利、德国和瑞典等国是以法规为依据,以标准为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准则,法人与公民共遵守的方法,开展体育标准化工作的。尽管我国的国体、政体、所有制结构、法律体系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标准化的管理体制与这三国相比有很大不同,但从政府管理体育经济的方式和手段来看,他们的许多做法和经验,为我国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提供了颇有价值的启示。
   
  (一)进一步深化“体育经营活动”行政审核制度改革,应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政府监管体育市场的新方式
  奥地利、德国和瑞典的体育管理部门是采用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注重法律规范,强调市场竞争和必要的国家干预的方法,开展体育标准化工作的,并用体育标准化的手段管理体育经营活动(包括公益性和营利性),来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我国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进行“体育经营活动”行政审核制度改革,并不是要完全取消对“体育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而是要做到体育行政监管体育市场的法制化、合理化和科学化。体育属于服务业的范畴,按照我国国家标准朋艮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总则》的规定,体育服务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原“体育经营活动行政审核”的服务管理、服务质量、服务资质、服务设施、服务安全和卫生、服务环境保护、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国务院取消体育经营活动行政审核后,体育服务标准化工作就成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规范体育市场,促进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我们应借鉴奥地利、德国和瑞典政府开展体育标准化工作的经验,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树立市场经济的新理念,将量大面广的政府管制、审核的陈旧方法改为体育标准化的管理方法,监管体育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建立体育标准体系和体育服务认证工作法规体系
  奥地利、德国和瑞典等三国是大陆法系的国家,法律一直以结构严谨、成文法体系发达在世界上享有声誉。它们又是体育业发达的国家,体育标准化工作是在完备的法律法规基础土依法开展的。政府体育管理部门的职能主要是法规的制定,以及对体育产品或服务认证工作和机构的监管。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准则的普及、理解和执行已成为当务之急。我国体育标准化工作刚刚起步,应借鉴这三国标准化工作经验,加快建立我国的体育标准体系和体育服务认证工作法规体系。这两个体系的建立对我国体育行政工作大有可为:一是在构建体育标准体系上,借鉴欧盟和德国的体育标准,应尽快制定我国体育标准,为政府监管体育市场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在构建我国体育服务认证工作法规体系上,借鉴奥地利、德国和瑞典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应尽快制定我国体育服务认证管理办法,建立起符合世界通行做法的体育服务认证体系,为政府监管体育服务认证市场提供法律依据,也为社会提供体育标准贯彻执行方法:三是培育我国体育服务认证队伍,应尽快制定体育服务认证实施规则,规范认证行为,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认证制度,加强对体育服务认证中介服务机构和体育服务认证检查员监管的立法,
使中介组织的服务尽量规范化,促进体育服务认证工作的发展。
   
  (三)合理设置政府管理体育经济机构,充分发挥行政支撑体系的作用
  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必须做好反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工作,这是包括奥地利、德国和瑞典等国在内的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重要经验。在我国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条件下,我国政府对市场监管机构进行了调整,成立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国标准化工作和认证认可监管工作。按我国《标准化法》和《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调整或设置了标准化管理机构,而我国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至今未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致使体育标准化工作滞后于体育市场发展的需要。建议借鉴国外的普遍做法和我国法律赋予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合理、科学地设置我国政府管理体育标准化的机构,以保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履行好法定职责。建议借鉴奥地利、德国和瑞典等国体育标准化的工作经验,根据各单项体育运动的性质和特点,对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体育活动,做好体育行政监管工作;对单项体育协会可以自律的体育活动,做好行政指导工作。此外,建议我国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借鉴奥地利、德国和瑞典等国体育单项协会的“内联”,“自律”的工作方法,做好本协会的体育标准化工作。
   
  (四)结合体育标准的实施,建立信用体系,增强体育组织守法意识。
  奥地利、德国和瑞典等国体育标准化工作的经验表明,体育组织贯彻体育标准是体育服务贸易信用的基础,也是政府监管市场的法律依据。政府体育行政监管工作的目的不是惩罚违法当事人,而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逐步培养公民、业主自觉守法的意识。体育组织是我国各级体育行政工作的对象,也是行政活动的主要相对人。为促进体育组织依法经营体育活动,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必须大力增强体育组织的体育标准化观念和培养体育组织自觉守法的意识。因此,建议结合我国体育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对体育组织的标准化和法律宣传教育,将体育组织的守法情况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褒扬守法体育组织,依法处理体育组织的违法行为,通过政府权威来提高守法体育组织在社会中的信誉,引导体育组织增强守法意识。    (陈雪龄 体育总局经济司)